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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打官司以外,另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调解过程是由调解员,以中立人士身分,协助争议双方了解争议的焦点,探讨双方的利益和需要,寻求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并协助草拟协议书。双方若达成协议,需于协议书上签署作实,而该协议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过程是由双方自愿参加,过程亦是绝对保密。
    2. 为何参与调解?
      • 当事人不需要承担打官司带来庞大的律师费。
      • 当事人不需要花几年的时间去打官司,才能解决问题。
      • 解决结果可由当事人控制。当事人不需要面对法庭无法预计的判决。当事人不需要承受打官司带来长时间的压力和折磨。
      • 当事人不需要出席长达数天、数星期甚至数月的审讯,亦不需要承受被律师或大律师盘问数小时、 数天甚至数星期带来的压力和折磨。
      • 当事人能够在争议解决后维持良好的关系。
      • 调解过程绝对保密。当事人不需要担心在打官司时让公众知道有关争议的事情。调解时透露的资料亦不可在法庭打官司时引用。
      • 当事人能够透过调解员,沟通双方的看法,达到双赢局面。

    3. 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为什么要考虑调解?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其实希望达成协议,但他们却不知道怎么才能达成协议。调解员可以引入一个新的角度,用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协助双方达成新的方案。
    4. 调解需要多少费用?
      调解一般只需数千元的费用。
    5. 调解需要多少时间?
      • 调解需时长短视乎争议事项的数目、争议的复杂程度和当事人参与调解会议的意愿而定。
      • 如争议不是太复杂,当事人或只需数小时便可达成协议。

    6. 什么案件适合调解?什么案件不适合调解?
      • 调解差不多适用于所有种类的争议。但是,调解不适用于涉及虐待儿童、家庭暴力等的家事纠纷,以免某方当事人是基于不当之影响下而决定和解。
      • 如家事纠纷中的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因情绪或心理上受到严重困扰,以致无法代表自己或专注于子女的需要,这等情况均不适合调解。

    7. 什么人最适合调解?
      • 调解最适合不想诉诸法院,并愿意和平解决争议的人士。调解亦适合想维持良好关系的邻居、亲戚和企业。

    8. 谁可以要求进行调解?
      • 每位当事人都可以要求调解。

    9. 当事人如何可以肯定调解会带给他们公平的结果?
      调解员并非为当事人作出决定,而是透过协助当事人思考解决争议的可行方法,促进和解过程。当事人会自己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除非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否则任何曾经商议的解决方案都不是最终的。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当事人签署任何和解协议。
    10. 谁是认可调解员?
      认可调解员接受过有关调解技巧和方法的训练。他们须要符合具备谈判和解决纠纷的知识和技巧的要求。此外,他们亦必须遵守从事调解工作的实务守则。向调解员而提出的投诉则会由认可机构处理。
    11. 在民事案件中,调解是怎样进行的?
      • 调解员会安排共同会谈,以便所有当事人出席。调解员会先致开幕词,提供关于自己的背景、解释调解的程序和基本原则。然后,各方当事人接着轮流陈述争议立场和诉求,和清楚界定争论的范围。
      • 如在共同会谈中无法达成协议或其中一方当事人或调解员认为调解员私下与各方当事人会面有利,调解员便会安排单独会面。各方当事人会被安排到不同的房间,而调解员会穿梭其间,协助各方当事人评估所作决定的可行性。与调解员在单独会谈中所有讨论的事宜,一概保密,而除非得到当事人的明确同意,否则调解员是不会向另一方披露的。
      • 在整个过程中,调解员会协助各方当事人评估本身个案的情况,指出其各自基本的权益,探讨并考虑争议不能达成和解的后果,找出各争论点的不同处理方案,以及借制订建议,促使各方当事人朝着达成相互协议的路途前进。
      • 各方当事人可在调解过程中随时终止调解会议。如达成协议,各方当事人须在协议上签署;经签署的协议对各方当事人均具约束力。

    12. 在调解前,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在调解前,当事人需要熟习有关案情的背景和争议事项、事先考虑可接受的不同和解方案、如有必要,先行寻求法律意见、最重要的是,如个别人士的决定,对解决争议起关键作用的话,必须安排有关人士出席整个调解过程。如是公司代表或业主立案法团,必须提交有关授权文件。
    13. 我是否必须参与调解?
      参与调解完全属自愿性质;但是,若就争议事项已在或将在法庭开展法律程序,自2010年1月1日起,法庭在行使酌情权裁定讼费时,会考虑所有相关的情况,包括考虑诉讼人没有合理解释但不曾参与调解一事。如法庭认为诉讼人不曾参与调解但没有合理解释,法庭可对诉讼人发出不利的讼费令。
    14. 当事人不能达成和解会怎样?
      如当事人不能达成任何协议,可考虑通过诉讼,把争议提交法庭解决。当事人亦可达成协议以仲裁解决争议。所有在调解会议中作出的商讨,均在受保密权涵盖及无损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即是任何的商讨内容,均不可在未来的法律程序中用作证据。经调解商议后,当事人会发现对争议事项更为清晰;即使调解未能成功,对当事人也并非亳无裨益。
    15. 调解过程是否会被披露?
      调解是一个不公开和保密的过程。除各方当事人及调解员外,绝无第三者参与有关程序。此外,调解员不会在未获得同意下,向另一方披露在单独会谈中商讨的任何事宜。
    16. 我可以在那里查看香港的《调解条例》?
      香港的《调解条例》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