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調解培訓課程
2010年起法院規定所有民事案件在訴訟前,均需先進行調解;專業調解員需求大增。政府2008年的施政報告致力打造香港成為國際爭議解決中心,著力推動調解服務發展。調解員的工作是協助各方探討爭議事項,務求達到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本課程適合任何對調解或解決糾紛的方法具有興趣或希望成為認可調解員之人士而設。完成本課程後,所有通過筆試及出席率達80%或以上的學員將獲本中心頒發「專業調解培訓證書」並可報考本中心舉辦的調解員考核試。
實習機會每位成功畢業的學員均獲實習機會,在調解各方同意下,參與真實調解個案,吸取實際調解經驗。本中心是現時唯一一間可以提供實習機會給學員的專業調解中心。
成功於本中心的調解員考核試中取得合格成績之學員,將獲取本中心認可調解員資格,有機會獲轉介調解案件。
課程對象
- 有志投身調解行業之人士
- 獲取額外專業資格
- 對談判、調解或解決糾紛的方法具有興趣之人士
- 希望透過改善溝通和表達能力,從而提升個人競爭力之人士
- 適合準備轉工 / 職業面試之人士
報讀資格
- 完成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並取得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文科成績達二級或同等資歷或;
- 兩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 如未符合以上要求,需經面試甄選
授課語言
- 中文為主; 英文為輔,中文教材為基礎
課程內容及大綱(但不限於) 以下內容
- 衝突與糾紛的基本認識
- 衝突、調解糾紛和替代訴訟的糾紛處理
- 調解的特點
- 調解、仲裁和訴訟的分別
- 調解會議前之安排/ 調解流程
- 調解員的作用
- 調解技巧 (溝通、促進、重組、賦權、談判)
- 調解策略
- 調解的心理學 / 現實測試
- 達成協議外的最佳/最壞替代方案(BATNA)/(WATNA)
- 沉默的處理方法 / 處理僵局
- 縮小最後的差距
- 合約法的基礎概念 / 諒解備忘錄
- 和解協議的主要條款 / 和解協議的草擬練習
- 香港調解守則
- 調解中保密和沒有偏見的溝通
- 本中心的調解課程由具備豐富調解經驗的執業大律師及銀行家任教。由於我們擁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課程除課本理論外,我們尤其注重教授實用技巧,並分享調解過程中的實戰經驗。
上課日期
11月班(已滿)11月加開班(已滿)2月班(已滿)- 2016年4月班現已接受報名
- 上課時間 :
- 2016年4月2日星期六(上午環節:09:00–13:00、下午環節:14:00–18:00)
- 2016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環節:09:00–13:00、下午環節:14:00–18:00)
- 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環節:09:00–13:00、下午環節:14:00–18:00)
- 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環節:09:00–13:00、下午環節:14:00–18:00)
- 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環節:09:00–13:00、下午環節:14:00–18:00)
課程地點
- 上環干諾道中133號誠信大廈22樓05-06室 (距上環地鐵站C出口 1 分鐘路程)
課程費用 (現金/支票/信用咭*)
- 港幣$12,500
- *東亞銀行信用咭可享長達24個月免息分期優惠
報名名額
- 20人 (名額有限,報名從速)
查詢及報名
- 電話:2877 5888
- 電郵:info@hkemc.com.hk
- 傳真:2877 5808